融爱融乐心智障碍者家庭支持中心(简称“融爱融乐”)由包括王晓更(已故)在内的北京15名心智障碍者家长在 2011年发起设立,于2014年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融爱融乐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理念指引下,秉承“多元、 融合、平等、自主”的价值观,开展家庭倡导、社会倡导和政策倡导,推动心智障碍者的教育融合、就业融合和社区融 合,帮助心智障碍者的家庭享有更高质量的生活。 每年有40,000人次以上的心智障碍者及家长参与融爱融乐组织的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志愿者们每年贡献超过 20,00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特别是,在融爱融乐和多家爱心企业的共同帮助下,已有超过110位心智障碍者走上了 普通工作岗位。 经过10年多的发展,融爱融乐已拥有了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明确的发展战略、专业的执行团队和完善的治理架 构、广泛的社群基础和成熟的协作网络,励志成为心智障碍者及其家庭最好的代言者和支持者,励志成为心智障碍 领域各类服务组织最好的链接者。 平等、机会平等和地位平等的最终实现。 面向未来,融爱融乐努力建设面向心智障
4000+次
组织实施公益活动
2600+个
受益心智障碍家庭
50,000+人次
累计带动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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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筹部
陈静 邮箱:chenj@co-inclus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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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融爱融乐心智障碍者家庭支持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市海淀区融爱融乐心智障碍者家庭支持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
第四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秉承“平等、自主、多元、融合”的价值观,开展心智障碍者家庭服务与倡导,帮助心智障碍者的家庭享有更高质量的生活。
第五条 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单位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单位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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